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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离职后工资未结清 机构称因私下收费给学生上小课

发布时间:2024-11-07 12:17:31

信网11月7日讯 近日,高女士向信网反映,自己被青岛华瑞晟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晟睿”)开除三个月了,可还有18000多元的工资没有结清。信网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笔工资没有结清的原因是高女士在职期间私下接了机构学生的小课,而机构要在算清这些小课的费用后才能给高女士结算。

2023年8月,高女士在招聘软件上看到华瑞晟睿正在招聘教师,在面试后顺利入职,也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家机构主要面向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我上医学技术这门专业课。合同约定的底薪是3500元,上课有课时费的提成。”高女士说,提成不固定导致每月的工资不固定,这一点她完全理解,可是入职之后工资都没有按时发放,这就让她接受不了,“发工资的时间不固定,总得催着要才给,到了今年8月5日直接跟我说明天不用来了,而且4月5月的工资至今也没给我。”

高女士手里有一张欠条,是5月份公司写给她的,欠条上的金额是40737元,后来通过微信和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还了几次,目前还有18937元没有支付。

可对于高女士所说的欠薪,华瑞晟睿的负责人郝先生并未否认,但他却说出了另外的隐情:“高女士在职期间,私下给学生收费上小课,这是违反了我们机构规定的,也给机构造成了不小的损失。”郝先生表示,高女士私下给学生上课是在今年6月份才发现的,要是早发现也就不会给她写欠条了。目前机构正在计算高女士私下接课的学生数量和课时,要扣除这部分费用后再发放剩余工资。

“我是接了学生的小课,但是合同里并没有规定不能接私活。”高女士表示,自己确实在机构的办公室里给学生私下上过课,但一码归一码,不能因此拖欠自己的工资。

在高女士提供的劳动合同里,的确没有禁止教师私下接课,但在第十八条里有约定若高女士一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其他规定,影响机构利益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机构有权作出包括调职、调岗、降薪、解雇等处罚,还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于老师给学生“上小课”的情况,信网也咨询了多家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多位老师都表示绕过机构私下接课是行业里不成文的“禁忌”。“大家都知道小课比大课贵,学生报小课的费用是机构跟老师按比例分,如果老师都私下接课,机构肯定就少了这部分盈利。”一位培训机构的老师告诉信网,小课分到授课老师手中的费用大约是学生向机构交费的一半,从学生的角度看肯定是私下找老师上课更便宜,但对老师来说却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说到底,学生是机构介绍给老师的资源,场地也是机构提供的,总不能白占机构的便宜。”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高女士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其工资应当由公司按月足额支付。如果高女士私下接收学生并收取费用,可能涉及到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问题,但并不直接决定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如果高女士的行为对机构利益造成了损害,公司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必须基于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且在实施前告知员工。(柴军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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