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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 青岛安馨妇产医院被罚12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03-31 16:00:22

信网3月30日讯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发布青岛安馨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岛安馨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2019及2020年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因违法事实未监测,企业规模为小型企业,两年内未受到过其他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气污染防治类序号7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青岛安馨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处以121250元罚款。

截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前,青岛安馨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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