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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手续非法占地 青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01-23 21:20:16

信网1月22日讯 2018年7月13日,高新区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青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实集团”)做出行政处罚,高实集团因非法占地被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要求高实集团退还所占土地。信网联系高实集团,工作人员证实公司之前确实存在未办手续就先行建设的情况。

据了解,高实集团占用的土地位于高新区华中路以东、河东路以北、祥茂河以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国土资规〔2016〕3号)、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二)》(青土资房发〔2014〕612号),高新区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高实集团做出罚款和退还土地的行政处罚。

信网按照处罚信息上的信息找到了高实集团占用的土地,发现这里是高新区的一处文体健身中心,除了室内的健身场馆,室外还有露天球场,除此就是沿河的绿化区域。

22日,信网电话联系到高实集团的相关工作人员,他证实处罚信息上所指的非法占用的土地就是这处文体中心。“高新区引进的企业多了,但是没有配套的商业和健身场所,所以高新区管委就希望能有企业承接类似的项目,所以就由我们负责先建设了。”工作人员证实,这个项目前期的确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目前企业也接受了国土资源房管局的处罚。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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