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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带宠物乘公交 驾驶员:坚决不允许

发布时间:2019-01-09 21:41:03

信网1月9日讯 近日,在青岛公交361路车上,一位男乘客携带宠物狗上了车,驾驶员宋师傅发现后劝阻该男子下车,他却辩称自己携带的是玩具狗,不是活体动物,后又以“已经投币除非退钱,否则不下车”为由,跟宋师傅杠上了。最后经过退费,该男子才下了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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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361路公交车驶入水清沟车站时,一位背着黑色双肩包的男乘客上了车,上车后便坐到了驾驶室后方的三人座上。车刚驶出车站,一位坐在男乘客身边的小男孩走到驾驶员宋良琴身边对她说:“阿姨,有位叔叔带着小狗上车了。”

宋良琴听到有乘客带宠物上车,立即靠边停下车向小男孩询问是哪位乘客,小男孩用手指了指是背黑色双肩包的男乘客。为了一车乘客的安全,宋良琴坚持让男乘客把双肩包打开检查,但男乘客就是不配合进行检查。宋良琴告诉男乘客说:“师傅,公交公司有明确规定,宠物不能带上公交车的,请您下车换乘其他的出行方式吧。”男乘客听后立即反驳,坚持说自己带的是玩具狗,不是活体动物。

“当时我要求这位男乘客打开包让我看看,他可能是看自己僵持不下去了就随口说道,我已经投币,除非退钱,否则不下车。”过后宋良琴一再地向这个乘客作解释工作,可男乘客态度坚决,必须索要那一元钱才下车,此时车厢里的乘客看不过去了,一位女乘客从后车厢走来塞给这位男乘客一元钱。看到自己拿到了车费,男乘客便背着包下了车。

“不是我不通情达理,是公司有明确规定,活禽畜等动物(导盲犬除外)是不得乘坐公交车的,并且本着保证乘客安全第一的想法,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位乘客带狗坐车的。”宋师傅坚决地说道。

据了解,2016年10月1日青岛市出台了《公共汽车乘坐规定》,其中第十四条第一项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腥臭污秽物品、活禽畜等动物(导盲犬除外)乘车。青岛公交市北巴士第四分公司书记纪爱俐表示:“公交车辆作为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乘客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宠物的,有的乘客看到狗很害怕,万一狗咬伤乘客将危害到公共安全。”

“目前,新出台的《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对携带犬类动物重新作了修订,明确规定了只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如果发生乘客不听劝阻硬带宠物上车,司机有权停驶并拨打110报警。 ”之所以禁止乘客抱狗上车,是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考虑,若再遇到抱狗上车乘客,请广大乘客支持驾驶员的工作。市北巴士公司党委副书记李伟对此表示。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通讯员 宋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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