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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长沙将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7-07-02 09:56:28

红网长沙6月30日讯(通讯员 陈旭 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自2017年7月1日起,长沙市将对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2017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新的收费标准如下:

⒈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⒉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⒊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⒋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6、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每证8元。

因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出入境系统需要进行调整,全省从6月30日20:00至7月3日8:00期间暂停办理出入境人工受理业务和往来港澳签注自助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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