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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数万元“改号费” 就能购得热销房?

发布时间:2017-04-15 00:07:25

据滁州网报道,房产公司对外宣称楼盘售罄,急需购房者和一些中介颇为着急。这时,一名神秘男子忽然现身,自称房产公司职工,“只要愿掏‘改号费用’,就能暗箱操作取得购房资格”。近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系列购房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1人,破获系列案件11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嫌疑人伪造的“转让协议”。柳杨摄

2017年1月以来,滁州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楼盘销售火爆,面对许多购房者前来咨询,售楼工作人员均表示“销售一空”。这一消息,让定远县居民李某和李某某颇感烦恼,让两人在滁城购房的梦想落空。

2月份,一名自称该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的男子,神秘兮兮地告诉李某二人,只要愿意交纳一定的“改号费用”,就能通过内部关系、暗箱操作帮他们买到购房资格。期间,该男子还邀约他们前往楼盘售楼部看房,且和售楼部内工作人员交谈甚欢,显得非常熟悉。

李某二人看到上述情形,很快便对该男子建立信任。于是,该男子取出准备妥当的房号变更合同,与他们二人签订。拿到3套房子共计7万余元“改号费用”后,该男子承诺,3月底前和两人签订正规购买合同。

3月25日,两人拨打电话给该男子,准备询问购房事宜,不料发现对方手机关机。他们前往该楼盘询问情况,结果被告知该公司并无该销售人员。情急之下,二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滁州经开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侦大队于当日立案侦查。就在案件办理期间,又有多名受害者陆续赶到警方要求报案,举报的对象均为上述冒充售楼部销售人员的男子。刑侦大队根据线索展开调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潘某某,并立即组织警力对其展开抓捕。迫于警方压力,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随后投案自首。

警方初步调查获悉,潘某某今年33岁,是我市天长市人。据了解,潘某某曾在我市多家房地产公司和房产网站就职,因此对房产公司内部人员和相关流程操作非常熟悉。今年2月份至3月份期间,潘某某利用上述房产公司宣传房源售罄的契机,向购房者和房产中介谎称只要交纳数万元“改号费用”,即可取得购房资格。

滁州网记者从经开区警方获悉,潘某某通过招摇撞骗等多种手段在骗取客户的信任后,先后诈骗11名客户与其签订协议,诈骗总金额5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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