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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怀疑同居女友情变 男友敲诈勒索假情敌

发布时间:2017-03-29 10:53:14

怀疑同居女友情变男友敲诈勒索假情敌

每日甘肃网3月21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许沛洁通讯员褚延峰)怀疑女友情变,男子对假情敌实施殴打并敲诈勒索。日前,永登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男子张某某提起公诉。昨日,记者获悉,永登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1月9日22时许,张某某去探望与其长期同居的女友,发现女友醉酒睡在床,而家中却有一陌生男子王某。张某某怀疑女友和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女友家中将王某殴打。次日凌晨3时许,张某某胁迫王某出具一份给自己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的协议书,因王某无法支付20万元,张某某与朋友驾驶王某的“宝马”牌X5越野车将王某带到永登县城关镇内的一家宾馆住宿,并胁迫王某不得离开。为防止王某不给钱,张某某又将王某的宝马车扣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通过恐吓、威胁的方式胁迫被害人王某出具20万元的协议书,并以此为由非法扣押被害人车辆,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胁迫被害人出具赔偿协议书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并未实际取得勒索财物,属于犯罪未遂。据此,法院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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