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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委员:为国歌立法 杜绝商业化等使用乱象

发布时间:2017-03-14 23:55:06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今日,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一级指挥于海做客中国经济网“聚焦2017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时表示,要为国歌立法,增强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并禁止羞辱国歌和商业化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一级指挥于海 中国经济网张相成/摄 

  于海表示,一个主权国家有三个代表性标志,那就是国旗、国徽和国歌,这三个标志应该体现在国家《宪法》的层面上,以同样的高度受到国家《宪法》的保护。目前,国旗、国徽已经立法20多年了,但是国歌至今没有立法。国歌是一个国家的第一声音形象,是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体现,所以国歌应该尽快立法。 

  于海指出,现在很多青少年对国歌的意义没有更清楚的认识,没有仪式感、历史感。于海举例称,有一所大学考试,考试内容是请把国歌的歌词写下来,有一位大学生仅答对了25%。还有对国歌进行恶搞、改编的现象,用国歌曲调做成手机铃声,歌词更是被改变成“中华民族到了最赚钱的时候。” 

  综上,于海认为,应该尽快为国歌立法,提高我国国民的民族意识、爱国主义情结,禁止羞辱国歌、禁止国歌被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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