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吧
主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手机无法使用 消费者要求生产商三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5-01-29 23:37:03
因新买的某品牌手机维修后送话功能仍无法使用,张某将生产商和销售者一同告上法庭,要求生产商给予手机销售价格的三倍赔偿,销售者赔礼道歉。近日,旌德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

2014年2月份,张某到旌德某手机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中发现手机送话功能有问题,于是交由该公司送修,但维修后张某认为仍无法使用。2014年9月,张某诉至法院,称手机的生产商天津某公司生产的是不合格产品,未按承诺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存在欺诈;销售商旌德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将手机型号填写错误,存在过错。庭审中天津某公司辩称其并非该手机的生产商,手机的生产者是惠州某公司。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手机的生产者并非天津某公司,原告主张某主张的是违约之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并不存在赔礼道歉。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只有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才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旌德某公司存在上述行为,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请。(宣城新闻网)
  • 上一篇:“包小姐”诈骗又现街头 铜陵警方提醒市民莫上当(图)
  • 下一篇:装好地板不付钱 老板喊来七旬老娘来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