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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司总经理骗取财务17万 拉萨警方成功挽回群众损失

发布时间:2016-09-27 00:57:41

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重点加强提高人民群众和行业单位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意识的同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针对已被骗案件,积极作为、主动出击,通过采取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及时挽回被骗群众的财产损失。近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侦二大队和执法监督大队民警多措并举,及时联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被害人被骗资金被转出的“最后一关”将其成功阻截,挽回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市民报案

2016年8月12日18时许,刑侦二大队侦查人员接被害人刘某报案称:8月12日16时许,有人通过QQ冒充他本人,骗取公司现金170000元,请求派员查处。

接案后,该大队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20l6年8月12日16时许,嫌疑人通过“58同城网站”冒充“西藏某科技公司”总经理刘某,与该公司行政人员毛某取得联系,并称QQ账号丢失,需添加其新的QQ账号,从而进一步从毛某处骗取了该公司的员工通讯录,后嫌疑人使用同样的方式与公司的出纳人员冯某及财务复核人员罗某取得联系,以正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急需保证金为幌子,要求罗某及冯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从该公司的中国农业银行对公账户向嫌疑人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转账170000元。转账后,罗某与冯某电话联系“刘东旺”本人得知被骗,遂报警求助。

挽回损失

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尽快挽回损失,侦查人员一是安抚情绪激动的被害人,从中获取更多信息。并立即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对涉案工商银行账号进行录入止付,会同支队执法监督大队专项联络员联系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咨询公司对公账户转账业务情况。

通过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侦查人员掌握到对公账户网上转账金额超过5万元需银行人工复核操作后才能成功转账。因此,侦查人员立即与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要求协助查询被害人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状态,确认了被害人网上转账操作的170000元还未通过人工复核,但因系统原因,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当天无法撤销该笔转账。

在与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及被害人协调沟通后,被害人接受了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将银行账户内全部资金以单笔金额不超过5万元转账到被害人公司的其他安全账户内。次日,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工作人员将该笔网上转账指令成功注销。现被害人被骗财产已全额挽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进行侦办当中。(记者 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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