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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9-05 18:44:10

人民网哈尔滨9月5日电(杨海全)9月5日至11月30日,黑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林违法案件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案件销号制度,确保每起案件及时得到查处,每个犯罪分子依法得到严惩。同时,协调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从近两年黑龙江省森林案件统计上看,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然居高不下,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且有发展蔓延趋势。

一组数据显示,在2014年底国家林业局部署开展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中,黑龙江省共清理排查出涉林违法违规案件7367起,涉案破坏林地面积15789.7公顷,涉案毁坏林木蓄积2707.6立方米;行政问责19人,行政处罚1163人,罚款253.9万元;刑事立案167起,涉及224人;共收回林地4423.2公顷。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介绍,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依然存在着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形成等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突出以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森林、野生动物、湿地资源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源头治理的力度,加强和改进保护管理工作;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遏止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据介绍,本次打击的重点主要包括:开矿建厂、采石挖沙取土、毁林毁湿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末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办”行为;非法毁林种植人参、药材以及农作物等行为;长期进行系列盗伐、滥伐、非法收购林木的团伙作案行为;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候鸟以及其它破坏野生动物违法法犯罪行为;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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