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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取消中药购销员持证上岗 汉中有公司还要证

发布时间:2016-08-15 19:20:59

去年11月,人社部决定废止原劳动保障部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这意味着原规定中90个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准入制度取消。涉及医药行业的职业有三个: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然而,在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上班的王先生说,他们单位不仅强制员工考这三个上岗证,还规定没有就不能上班。

>>市民疑惑

中药购销员上岗证已废止单位咋还要求考

“去年11月,人社部就废止了中药购销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现在单位咋还要求考呢?”王先生不解地说,他在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要求没有上岗证的人,每人必须缴400多元办理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的上岗证。但他查询发现,去年11月人社部就废止了中药购销员等的持证上岗制度。王先生说:“国家都取消了这个制度,到哪去考呢?即使能考,资格证国家还认可吗?”

记者查询发现,去年11月,人社部确实曾发布消息,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予以废止。这意味着原规定中90个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准入制度取消,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都名列其中。

>>人社部门解读

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不用再考是误读

虽然一些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取消了,但还存在由不同部门组织的名称、类型相似的资格考试,还有一些企业仍将取消的资格证作为准入门槛。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国家废止的是职业资格证准入制,并没明文规定废除这些工种的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企业在招聘和任用此类职位时,不再强制要求应聘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可以招聘有资格证书的,同时也可以招聘无资格证书的。

之前持有的证书依然有效,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同时,取消了职业资格证,不意味着不用再考试了,只不过是一些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证由准入类改为了水平测试类。

>>记者调查

政策落地有“时间差”有企业仍要求“持证上岗”

“其实我们也很无奈。”昨日,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之前从事中药鉴别、验收、保管、养护及购销的人员,即中药购销员,一直要持证才能上岗。

“平时我们也会经常给员工培训,但能否胜任这个岗位,光靠企业内部培训肯定是不够的。”这位负责人说,让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不仅能证明其能力,对企业来说也更放心。他说,他们也知道目前国家取消了此类资格证的“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员工必须考取资格证后上岗也是无奈之举。“我们是药品购销企业,经常要与其他省市的药企进行业务往来,例如买药时,人家要求业务员必须有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并进行备案,否则就不敢卖给我们。”这名负责人说,国家虽然有大政策,但各地实施还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他们也只好让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否则业务都无法开展,“而且考了这个资格证,对员工来说也是能力的认可和提高”。

记者调查发现,像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这种做法,还比较普遍。一些准入类资格仍被部分企业作为入职条件,例如,准入类招标师资格认定已被国家取消,但在一些招聘网站上,浙江、四川等地多家公司发布的招聘要求中仍明确提出,“必须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律师建议

加大清理力度建立科学的第三方认定体系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国家多批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措施,对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起到明显作用,但针对目前一些部门、协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滥设资格认定的“证出多门”现象,应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尽快列出职业资格“正面清单”。常敏安建议,对一些需求量较大的水平类评价,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更有效地发挥市场、社会组织的作用,支持鼓励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公信力强的认定组织,建立科学有效的第三方评价认定体系。

同时,汉中人社部门干部表示,相关部门及协会应对照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项目,自查自纠,主动取消与其内容相近甚至相同的资格认定。省、市级人社部门也应主动作为,不再设置相关考试。同时引导企业顺应政策变化,不再设置隐形门槛,而是通过更科学有效的方式选拔人才。对于明显违反国家规定的相关企业,应给予必要惩戒警示。(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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