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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已建158个妇女儿童维权岗 成立首个妇女维权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6-08-09 13:44:06

近年来,自治区妇联主动作为,积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巾帼维权行动”,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优化维权社会环境为宗旨,大力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联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促进依法维权、建设美丽家园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挥优势 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在区妇联的尝试下,2015年先后有5地市创建了237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为来访妇女儿童提供畅通的维权“绿色通道”。各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一直坚持宣传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危害妇女儿童的行为,并为困难妇女群众的就业和家庭教育提供援助和服务。

自治区妇联权益部3年共接待涉及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等来访来电案件近200余人次,调解妇女儿童维权案件90余起,开展法制宣传1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

为从根源上转变思想观念,法制宣传是不可或缺的载体。一直以来,区妇联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六五”普法宣传,让全区妇女群众能够接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了解更多的妇女维权措施。

目前,我区各地市已完善扩展妇女维权平台,例如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已成立全区首个“妇女维权合议庭”,实现了司法诉讼和妇联调解的有效对接;拉萨市妇联也按照“便民、安民、为民、利民”的原则,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联合区妇联在拉萨市便民警务站成立了158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等。但是在新形势下,新问题、新矛盾涌现,妇女群体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全区家庭暴力的类型也呈现其特征。

家暴类型 主要是夫妻间暴力 施暴者多为男性

据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从来信来访情况看,妇联接访的家庭暴力案件仍居高不下。在2014年、2015年的信访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分别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40.4%和 22.8%。

据了解,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较大。分析其原因:一是夫妻间缺乏沟通,感情长期不和,遇到问题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往往诉诸暴力;二是男方的不良性情导致。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存在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当有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或受到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三是部分家庭女方作为家属,无任何经济来源,导致对男方的依赖,从而降低了在家中的地位,在生活中经常遭男方打骂;四是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思想仍存在。加之一些部门常常把家庭暴力当作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使施暴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等。

该负责人介绍,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从而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记者 韩海兰 实习记者 王媛媛)

■案例

2014年4月5日下午,卓玛(化名)到自治区妇联权益部投诉。

据了解,卓玛是昌都人,1992年与甘肃省临夏县贾某结婚,生有两个小孩。

2011年贾某有了外遇,就对卓玛拳打脚踢,卓玛的手被打断,不得不安装钢板。当年夏天,卓玛随贾某到拉萨做生意。后来,贾某偷偷离开拉萨,并带走了13岁的儿子和全部财产。

无奈之下,卓玛向自治区妇联求助,并提供了丈夫贾某在甘肃的家庭地址和身份证号。

为解决好这个投诉案件,自治区妇联向甘肃省妇联发了专函,请予以协助解决。甘肃省妇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查了解,并通过电话与卓玛和贾某取得联系,进行了沟通,做了双方思想工作。甘肃省妇联表示,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进一步做好双方工作,按双方意愿,若共同生活,州、县妇联协调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若离婚,州、县妇联将引导走司法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矛盾和冲突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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