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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通报"四风"和腐败问题:三个季度1520人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6-07-30 18:11:29

南宁纪委通报“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三个季度1520人受处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7月28日,南宁市纪委召开“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通报会,通报了从2015年9月到今年6月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据悉,三个季度全市共立案1768件,结案15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0人,问责615人,收缴违纪款3000多万元。

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违规认定扶贫对象,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南宁市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原县委主要领导等27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22人被诫勉谈话。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载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1000多万元以及在企业经营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宁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载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南宁市工商局牲畜屠宰管理办第一工商所原所长卢坚君、五里亭工商所原副所长农胜宏,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监督与信息管理科原科长陈礼传,在查处非法食品加工点过程中收受加工点老板钱物,未按照法定程序对暂扣的来历不明冻品进行处理。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卢坚君、陈礼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农胜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上林县中学原校长李坚和等人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553万多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上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坚和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陈出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周国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覃启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教务处主任杨生友记过处分,给予资助办副主任吴高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据介绍,一大批典型案件的查处和通报曝光,使广大党员干部得到警示教育,全市主动交代问题人员300人,主动上缴违纪款项近1100万元。

南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个季度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的违纪款和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的违纪款及时清退给群众,共向470多名群众退还违纪款2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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