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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男子为了给妻子微店“赚人气” 竟散播淫秽视频

发布时间:2016-07-23 15:00:58

    凤翔县王某的妻子开了一家微店后,生意打理的有板有眼。为了给妻子的微店赚更多地“人气”,王某居然想到了在妻子的微信群里散播淫秽视频的点子。让王某没想到地是,他的这一招没用多久,就被警方抓获。

    今年5月份,凤翔县公安局民警在网上巡逻时发现,网络中出现多个微信群肆意散播淫秽色情视频。民警经过层层深挖,分析研判,成功锁定这些微信群的核心人物王某,并将其抓获,很快查明了真相。

    本科毕业的王某回到家乡,利用自己熟练地计算机专业技能成为凤翔县某技术公司的职员。待业在家的妻子没有工作,便在家经营起一家微店。妻子微店的生意一直不错,但随着微店的兴起,竞争显得越来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赢得更多的客户关注,让妻子的微店生意越来越好,王某左思右想,便想到了在微信群里散播淫秽视频吸引客户的主意。

    打定主意后,王某多次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淫秽视频并转发到群里。果然不出王某所料,有很多人慕名加入妻子的微店群里。妻子微信群的人数“红红火火”以后,王某并没有满足给妻子微店做宣传赚人气,而是又打起了贩卖淫秽视频赚钱的主意。随着人数不断增多,王某索性自己先后建立了4个微信群,平均每个群有400多人。王某将4个群的名字改成“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其中一个群设为VIP,凡是进群观看转发视频的人必须通过微信红包等方式交8.88元、18.88元不等的费用,频繁转发传播淫秽视频,获利2000余元。

    沉浸在微信群赚取的小便宜当中,王某没有意识到自己肆意妄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这些微信群涉及的人员近千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发布淫秽色情视频300余部,传播范围广,影响大,危害严重。

    7月6日,王某因利用微信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凤翔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0日,王某被凤翔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 宋秉琴 通讯员 孙立 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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