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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类交通违法将被抄告纪委存档

发布时间:2016-07-12 01:10:59

根据公安部及上级纪检部门相关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

据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抄告人员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具体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军人、武警和教师。“十类” 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 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和客运车辆超员。

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抄告纪检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会面临什么后果呢?记者了解到,根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应当开除党籍。

据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及“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了给予党纪处分外,还要给予政纪处分。处罚依据为,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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