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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公布首个“亲情老赖”

发布时间:2016-05-20 01:41:55

欠钱不还的被划为“老赖”无可厚非,可因拖欠父亲赡养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兴庆区却是第一次。最近,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一个拖欠病父赡养费的“亲情老赖”。

刘老汉是一位年逾六旬的退休司机,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还是一位二级残疾人士。老人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刘某琳,也是一名公交司机。

去年8月,刘某琳抛下了患有智力障碍的丈夫、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父亲离家出走,等不到女儿的刘老汉,一纸诉状将大女儿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能执行自己“让大女儿常回家看看,并给付拖欠半年的1200元赡养费”的请求。

传票发出后,刘某琳却拒不到庭,法院通过缺席判决的方式,要求她每月至少探望父亲两次,并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

刘老汉本想着如此一来,女儿能回心转意,没想到闹上法庭后,父女的矛盾更加激化,刘某琳彻底联系不上了。无奈,刘老汉拄着拐杖找到执行法官。

他告诉法官,自己给女婿和孩子的花销,远比赡养费多,他并不是想要每个月200元的赡养费,只是希望女儿能多回家看看。法官到刘某琳的工作单位后,得知她已离职,查询她名下的各项财产均无法执行,走访她朋友、同事及社区,也没有刘某琳的一丝线索。

无奈,法院依法将刘某琳不履行探望义务和赡养义务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她也成为兴庆区人民法院第一位不孝顺父母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俗称“亲情老赖”。

女儿还没找到,刘老汉就住进了医院,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并参考申请执行的数额,承办法官为他申请了1200元司法救助金。“拿到钱的时候,老人眼里满含热泪,他渴望的不是钱而是亲情。”法官说。 记者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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