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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合同存六大问题 21保险公司排查整改

发布时间:2016-05-16 11:31:59

天津北方网讯: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将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消费者纳入消费者保护体系,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评议和专题投诉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对185份人身保险合同进行分析,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并向涉及的保险公司提出完善建议。

今年“3·15”期间,市消协召开通报会,发布寿险保险合同六大共性问题:服务说明不完整、不全面;保险合同构成表述不全面;保险公司未完全适格履行格式合同提供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保险条款部分内容缺失或约定不清;保险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致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保险合同内容部分顺序安排不合理。日前,涉及的21家保险公司向市消协进行了专函反馈,表示将对所使用的合同文本进行分析排查,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部分保险公司还提供了修改后的新版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有关“保险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损失”和名词解释等内容,对不理解的条款和内容,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不能盲目签订合同。二是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对于销售人员承诺的内容要在合同中写明;如果合同中未涉及相关承诺,消费者可以拒绝签字,或者由销售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后再行签署。三是用好自己在犹豫期内的权利,在犹豫期内,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外应退还投保人全部保费。因此,消费者也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研究或征求他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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