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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唐槐园附近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发布时间:2016-05-09 18:23:14

6日20时50分许,金凤区唐槐园北门附近的北京路发生一起行人被撞身亡交通事故。经金凤区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调查,事发时越野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人正处于路中间位置时与越野车发生了碰撞。

据越野车肇事司机王某称,他在行驶过程中对面车道有车辆开启远光灯,以至于他没有看见路面有行人,直到发生碰撞才惊觉出了事故。事发后,王某立即报警。

民警介绍,肇事司机王某,男,47岁,安徽籍人士,上世纪90年代来银川从事废品收购。被撞身亡男子刘某,30岁,未婚,在银川一家工厂上班,父母生活在中卫。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寇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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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远光灯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15年6月22日,银川市长城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皮卡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车上一男一女当场死亡。据肇事者茹某讲,当时途经该路段时,由于对向车道的大货车开启远光灯,他没有及时发现前方的电动三轮车才酿成惨剧。

2014年5月21日2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宁AMC879号大众小轿车,在兴庆区新华东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新华东街与清和街交叉路口向东30米处,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防护栏,一时间造成了交通拥堵。事发时,驾驶人黄女士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对向驶来的多数车均亮着远光灯,恰逢右侧又有车辆突然加塞,她一时躲避不及,撞向了道路中间的防护栏,导致车辆爆胎,并致新华东街50多米防护栏扭曲变形。交警对车主黄女士做出了简易程序处罚,赔偿了道路防护栏5600元。

2015年永宁县一位司机石某某夜间开启远光灯在路边修车,结果导致被告人陈某某因前方灯光刺眼来不及避让,造成石某某当场死亡。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瞬间致盲

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他却放心地避让自行车或是开始借道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与上面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对向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可能采取错误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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