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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假冒警察设卡骗车 穿警服、戴警帽、骑着“治安巡逻”摩托车

发布时间:2016-05-05 18:43:44

台海网5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龙山通讯员尤燕玲阮芳)穿着警服、戴着警帽、骑着“治安巡逻”摩托车,在道路上设卡查车,被这样的“警察”拦下,不少人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是否违规了。然而,这样的警察其实就是两个年轻人冒充的。日前,晋江法院判处被告人曾某、蓝某招摇撞骗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11月18日22时许,苏某骑“M3小猴子”型二轮电动车经过池店镇江滨南路“世贸一品”路段,遇到两名“警察”曾某、蓝某,自称是晋江市池店派出所的民警在设卡检查车辆。“警察”拦停苏某的电动车,要苏某出示电动车合格证,苏某一时拿不出证件,两名“警察”即以苏某证件不齐为由扣下苏某的电动车,并交代苏某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到池店派出所领回电动车。

苏某第二日拿着证件,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池店派出所要车,池店派出所的民警查询相关记录时发现没有苏某的电动车扣押记录,而且18日晚池店所也没有在任何路段设卡查车。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假警察骗了,苏某不甘心,想要揪出这两个骗子,于是骑着另一辆“美灵”牌电动车经常在池店“世贸一品”路段附近晃悠。结果,还真让苏某再次碰到了。

两人还继续对苏某进行与此前类似的诈骗手法,然而苏某这一次当场识破。随后,假警察曾某被闻讯赶来的真民警当场抓获,另一名假警察蓝某次日凌晨在租房内被抓获。

法官指出,被告人曾某、蓝某结伙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二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因二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曾某归案后具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法官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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