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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发票摇奖方式要换“新颜” 9年已兑奖1408万

发布时间:2016-04-27 08:44:30

□记者程昭华 通讯员黄海清

本报讯把发票号码和个人信息输入地税局网站,就有可能中得一台家庭轿车。这项纳税人的“额外福利”,今后将会变一种方式与消费者和纳税人见面。昨日在郑州市地税局,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发票摇奖活动再次摇出了114项,总价值88万元的奖项。而随着中奖人名单的出炉,也宣告着这项已经持续9年的摇奖方式正式结束。

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提高消费者纳税、协税、护税意识,从2007年开始,郑州市开始推行“发票摇奖”活动。截至目前,该活动已成功举办16期,产生奖项1824个,兑付奖金1408万元,有效调动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体现了其在促进税收增长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今年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6.6亿元,增长1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2.7亿元,增长18.1%,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

作为最后一期发票摇奖活动,此次共设置一等奖6名,奖励价值10万元左右的家庭轿车一辆,二等奖8名,奖励价值1万元左右的家用电器一套,三等奖100名,奖励价值2000元左右的物品。“作为我市最后一次发票摇奖活动,此次摇奖所涵盖的发票范围与开票时间远超以往。只要是2010年7月1日起开具,符合国税、地税参与摇奖活动的发票,都被纳入了此次的摇奖活动中。”

既然发票摇奖如此有用,为何如今却要停止呢?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发票摇奖并非取消,而是在“营改增”后将以新的方式出现。

“消费者越积极地参与发票摇奖,越能帮助税务机关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所以我们也要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让摇奖便捷和常态化。”该负责人表示,随着5月1日“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发票摇奖活动也将随之改革。目前市国税局正在探索“营改增”之后的发票“即验即开即奖”新模式,让消费者在快速鉴别发票真伪的同时,就可参与摇奖活动,同时大大增加获奖率,让摇奖在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公民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形成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你想看看发票真假,却同时中了个苹果手机,这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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