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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灾害信息员及时报灾情可获奖励 最低100元最高600元

发布时间:2016-04-26 10:07:29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滁州市出台《灾情预警预报考核奖励办法》,以减小自然灾害损失。

暴雨洪涝、干旱、寒潮、台风是最常见的气象灾害,也是滁州市每年都会遇到的自然灾害。每每这些灾害发生,不但给滁州市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所以在灾害发生前,预警预报十分必要。为了及时、准确预警预报全市灾情,有效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滁州市已出台《灾情预警预报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增强灾害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据悉,今后乡镇、村级灾害信息员在灾害发生10分钟内报告灾情,就可获得300元人民币奖励。

“之所以出台《灾情预警预报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是提高全市灾情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提升救灾应急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民政救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根据《办法》规定,今后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在灾害发生后10分钟内及时准确将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以及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和数据,初步上报至所属县、市、区级民政救灾部门,奖励300元;在30分钟内上报奖励200元;在1小时内上报奖励100元。而市、县级灾情信息员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之内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将灾情快报和灾情报告及时上报至上一级民政救灾部门奖励300元;在1小时内上报奖励200元;在90分钟内上报奖励100元。

“重大自然灾害时(符合启动滁州市Ⅱ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在灾害发生5分钟之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市、县(市、区)级民政救灾部门准确报告灾情情况和灾情损失数据的奖励600元。”该负责人介绍,将重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前发布在政府公告栏中,有效减少灾害损失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奖励100元。

“灾情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资料,经市民政救灾部门核实后确定奖励。”该负责人介绍,在灾情信息上报方法上,市、县(市、区)级民政部门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网络平台报送灾情信息,同时报送灾情图片和灾情报告,有条件的可报送多媒体信息。乡镇(街道)、村(社区)级通过灾情报送系统手机报灾APP、电话、短信、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报送。系统网络中断时或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待网络恢复正常后立即通过报灾系统补报。

此外对于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县(市、区)民政部门在上报市民政局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要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继续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直至灾害过程结束;灾情稳定后,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应在5日内完成灾情信息的核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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