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吧
主页 > 国内新闻 > 内蒙古新闻

《“拉拢”农村孕妇骗百万生育保险金》追踪

发布时间:2016-04-20 15:25:41

“机智”女干部不认罪

一份市民“被参保”的举报信,牵出了一起骗取国家生育保险300多万元的社保大案;5000份取款凭证,让10名嫌疑人一一归案;在嫌疑人试图用“政策”对抗法律时,多人的证词让嫌疑人几乎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为其所犯罪行付出了代价。

19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走进专案组,了解了这起案件的背后故事。

“被参保”上访信牵出骗保大案

2014年,包头市检察机关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人称,她在社保部门查询发现,她2009年就已办理了个人参保业务,且有欠费。但她本人从未参保过。

昆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下简称反渎局)局长刘星说:“根据举报信上的内容,我们调取了银行2008年至2010年间,生育保险报销金额取款凭证以及社保部门的参保信息,并锁定了5000多名报销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人员。”

根据这5000多份信息,工作人员逐一对多次出现的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进行筛查,最终将马某宇等锁定为嫌疑人,在将其抓获的同时,也锁定了监管审批权限的国家工作人员存在涉嫌渎职、失职的行为。

“其中几家公司,几个月内经常为职工报销生育险,甚至有的企业只有女职工没有男职工,且所有参保女职工均为面临生育的孕龄妇女。完成报销后,有的公司注销了,有的成了僵尸公司。”反渎局齐江说。

“零口供”下做出有罪判决

正如包头市医疗保险局生育保险科原科长傅某英在庭审现场说的那样:“我都是根据政策进行审批,我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地让孕龄妇女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而且,参保和核定都有相应的部门。我只负责保险复审。”

在与反渎局工作人员的一次次“交锋”中,这名“机智”的女干部不断用国家政策为自己做“掩护”,对于自己的渎职行为不予认可。同时,傅某英当庭表示,她在从事生育保险审核工作期间,没有违反规定和标准,完全依照微机系统中的已有信息进行审核,也没有收受他人的贿赂。

但是,在对其他嫌疑人的分别询问中,韩某、王某、葛某润等人都表示,为审批顺利,曾向傅某英行贿。同时,傅某英的部分同事也在证言中提到,作为生育保险科科长,傅某英对生育保险科审核过的票据承担全部责任。“我在担任生育保险科副科长期间,凡傅某英打过招呼、签过字的材料(都是不符合初审通过条件的),只要从系统里查询有报销人名字,符合报销条件后,录入系统信息,其他的就不看了,直接初审通过。”傅某英的同事在接受询问时说。

面对大量证据,在傅某英“零口供”的情况下,法院最终认定了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并对傅某英做出了有罪判决。

伪造材料嫌疑人是社保局“常客”

记者了解到,报销生育保险,必须要备齐参保人员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且独生子女和刨宫产孕妇,可报销的金额比顺产孕妇要多半个月生育津贴。为能尽快完成审批,追求利益最大化,马某宇等人不仅虚构了《独生子女光荣证》,还伪造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将顺产改为刨宫产,以及新生儿出生证明等。而负责审批的监管人员,却在没有原件的情况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马某宇等人相互勾结。

“调查中我们发现,马某宇是社保局常客,连门卫和保洁人员都对他特别熟悉。”刘星说。

在核查200多名重点“孕妇”时,有的人担心要把钱退回,有的怀疑工作人员是骗子,遇到了不少困难。

“我们侦查时期的案卷有80多册,起诉到法院时有100多册,在全市及全内蒙古范围内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是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实刑的典型案例,但也凸显出了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层次低、法制建设不健全的问题。”刘星说。(记者时婷婷)

原标题:《“拉拢”农村孕妇骗百万生育保险金》追踪

  • 上一篇:火场救出蒙古国男童
  • 下一篇:未成年人购高价玩具退款难